青海自学考试实践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一次,考生只有在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
青海自考实践课怎么报名
青海自学考试实践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一次。专业考试计划中有实践的课程理论部分合格后,考生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试;所在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指导论文写作。考生只有在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本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
所有考生都要参加实践课考试吗?
否。是否参加实践课程考试取决于考生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是否有独立的实践课程或有实践要求的课程。独立的实践课程和有实践要求的课程,考生应参加实践课程考试,取得《实践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实践课考核申请条件有限制吗?
答:实践课程分为有条件课程和无条件课程。毕业考试课程是有条件限制的课程。考生只有在本专业所有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合格后(免试课程需完成并通过),方可报考上述课程。另外,实践课程没有申请条件限制,可以直接申请。
青海自考报名方式
1.我省自学考试报名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实施。青海教育考试网(http://www.qhjyks.com)是考生了解自考政策、报考等服务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登录青海教育考试网,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点击“自考”,进入青海自考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相应操作注册。
2.凡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图像(含正反面)和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的近期电子照片(附件1)。上传身份证图片时请仔细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查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确保考生上传的照片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和信息标准。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或身份信息核实失败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考区采集照片等信息。
3.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考要求考生不得跨市州参加考试。请在报考时如实填写“考前7日居住”的详细地址,系统将根据填写结果自动确定考生报考地区。为保证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在考前7天内不要跨城市活动,以免因疫情、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原因耽误考试。
4.同时在西宁和海东考区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23日报考的考区必须与上半年报考的考区一致。不按规定选择报考地区的,不能参考,考生自行负责。
5.上半年参加过延期考试的西宁、海东考生,如下半年参加过三个暂缓专业(汉语言文学(专科)、藏语言文学(专科、本科))的课程,允许正常参加考试。如果下半年没有拿到至少一个合格的成绩,2023年就不能报考三个暂停专业。
6.考生可以在截止日期前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截止日期后不能修改。考生在报考时间内最后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
7.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履行承诺,诚信考试,不无故或恶意缺考。如有考试作弊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个人《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8.注册流程见附录2。具体操作流程请仔细阅读《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10月22日-23日参加课程考试的西宁、海东考生需要重新报考。届时,系统将优先考虑上半年已报考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0月24日至25日参加考试的西宁、海东考区考生,上半年不需要重新报考。以上半年考生课程为准,重新安排考场。未延期的考生可按正常流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