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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如何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

 发布时间:2022-11-28 18:54                       关注次数:                      

自考成绩从广东转到四川,需要先办理自考成绩在广东的转手续,再办理自考成绩在四川的转手续。申请转学考试的自考学生必须在广东省参加过考试并取得一项或多项合格成绩,广东省自考办事处已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

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

自考学生需要将广东省自学考试合格课程成绩转入外省的,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试成绩转出手续。

(一)转出要求:

(1)考生应在调入地考取一门或一门课程,在调入地考取试卷后办理手续。

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在休学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内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已办理转入手续满一年的考生不得转出。

免试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理论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调出相应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果不得转出。

(二)办理步骤如下:

考生考试记录经省考办审批后,分别于上半年的3月和下半年的9月寄出。

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份、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如有变更,应先办理考试信息更正手续。

学生必须一次性转出同一张准考证的所有有效成绩。如需将两张及以上准考证的成绩同时转入同一省份,应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用目的地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试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签字确认;然后将报名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区)办。

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试卷,签字确认;然后将报名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县(区)办。

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提交给考生,再将考生相关材料上报市考办。

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和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交省考办。

每年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省系统查询调剂情况。如果转学成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转学省份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成绩转出手续完成后,广东省将不再保留该考生的考试信息和成绩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件。

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

1.考生在我省报名的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的,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自考高校办公室申请变更;

2.申请调剂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学的合格课程必须是国家专业考试大纲的现行课程名称和代码。如果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为国家专业计划,则必须调整到当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后,方可向省(自治区或市)提出调剂;

4.考生须先取得我省注册专业下5门专业课或4门本科(不含免试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通过“全国跨省电子转移审查平台”转出省(区、市)的电子档案为准。

(一)确认流程

(1)拟转出省(区、市)的试卷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的;

(2)申请调剂的合格课程名称、代码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无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的实践环节考试成绩;

(4)未采集到拟转出省(区、市)2016年及以后课程合格考生的笔迹信息;

(5)申请调剂的合格课程不在考生报名的专业考试计划下设置。

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跨省电子调剂考试平台”接收的调剂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并完成转学确认的电子档案将在我省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试信息中查询;

2.考生申请调剂的合格课程已经通过我省试卷的,计入高分试卷;

3.不符合跨省转移条件或未提交转移确认材料的,视为转移不成功,电子档案通过“全国跨省电子转移测试平台”退回本省转出。

(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三)转入条件

1.由于“全国跨省电子转学考试平台”无法接收或退回部分电子档课程,不符合转学条件的电子档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仔细了解两省的调剂考试政策,确保调剂考试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办理。

2.2016年前将考试成绩(纸质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如需使用我省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不需要办理跨省转学。

自考成绩如何合并?

自考成绩合并方式:考生登录自考办公室或考试院官网,进入合并成绩申请窗口,登录后录入信息,录入成绩并获取自考准考证号,需要有合格的成绩,姓名和身份证号与登记的自考准考证号完全一致,确认保存即可。

什么是自考成绩合并?

考试期间,考生因工作调动、户籍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在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的。他们可以把他们的考试记录一起转移到那个地区,这就是所谓的转移考试。一般分为跨省转考和省内转考。当转移到自考,时,有必要合并结果。考生需要根据考试院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转考,然后结合成绩。

自考成绩怎么转到其他地方?

自考考生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学地获取试卷信息。处理转学检查时,请遵循以下流程:

1.考生应按转出地要求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

2.考生基本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试记录从转出地开始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国家“考试转入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跨省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考试传输平台”发送和接收电子档案数据。

3.省级考试机构根据全国“转学考试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对转学考生的报名档案状态进行更新和变更,转学考试完成。

自考成绩转出流程:

1.获取当前省市的准考证。

首先在需要转的省市注册,获取需要转省市的准考证。

2.到原试卷所在地进行转出。

在各地考办办公时间内(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仅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当地信息),报考试卷调剂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到本省市准考证调剂处,到试卷转出地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调剂手续。

3.办理转出手续的流程

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必须在《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认真审核调剂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办。

4.现在在省市办理转学手续。

考生凭转出省市考办出具的转学证明,在转入地自考办公室办公时间内持两个省市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办理转学手续。

自考哪些情况可以转出成绩?

1.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去外省。这时候可以申请转学考试,把自己的成绩和考试卷转到下一步要参加考试的省份。

2.所选专业已停止考试,考生要改学其他专业。这时,他们也可以申请转学考试。办理转学手续时,具体的资料和需要的时间可以在网站上查到

4.考生凭省自考办公室提供的转学材料和课程资格证书到转学城市自考办公室办理转学申请手续。课程证书移交自考办公室核实后,将由考生妥善保管,以上证书将在毕业时使用。

5.转入本市自考办公室领取新的准考证号后,每年5月、11月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复印件交自考办公室,另一份转本市机房处理,与其他转送材料一并归档。

6.自考办公室机房将根据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更换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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