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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大选修制政策有什么调整?

 发布时间:2024-08-28 13:19                       关注次数:                      

问:浙江自考大选修制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我省从2010年开始开展基于核心课程的大选修制试点,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在相同学历层次的自考课程中跨专业选修课程,扩大学生课程学习的选择权,实现了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的三者有机结合。

  但在试点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工作意见》对大选修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一是跨专业选修实践课程学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计划规定的选修课程实践课学分,如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计划选修课中的实践课5个学分,跨专业选修实践课不得超过5个学分;法律专科专业计划选修课中没有实践课,则跨专业不能选修实践课。

  二是名称要求相同的实践课程不得跨专业选考,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和会计专业都设置基础会计学课程,其中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的实践环节考核,会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财经大学的实践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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